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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安国市信访局招聘3名信访辅助人员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年07月12日     点击:
公开招聘市信访局信访辅助人员的公告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受安国市信访局委托,现公开招聘信访工作辅助人员3名。

招聘原则

整体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信访辅助人员3名。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爱岗敬业,顾全大局,善于沟通交流,亲和力强,自愿从事信访辅助工作。

2.身体健康,形体端正,作风正派。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20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人员招用后,由本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市信访局工作,由市信访局管理和使用。招聘人员试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时间为三个月。合同期为九年,分两次签订,首次签订为四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再次聘用续签五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工资待遇如下: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1590元(我市在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政策调整),全勤奖150元、绩效奖200元、办公经费100元,合计2040元。

2.社会保险: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依照企业标准(按照河北省有关政策)执行。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缴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3.招聘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由信访局申请财政负担,年初列入预算,由市财政按月拨付给劳务派遣公司,专款专用,个人承担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具体招录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时间: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5日。

2.地点: 安国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安国市药兴路130号,关汉卿剧院东行50米路北)。

3.电话:0312-3556002

4.方式:应聘人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四张,到报名处现场报名。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交面试考务费100元。

(二)面试

进行结构化面试,每位应聘者面试2个问题,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核考试人员的形象气质、口语表达、逻辑推理和综合分析等基本能力。面试采取随机抽取考试序号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政审

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如末位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用人单位需要优先进入原则确定。

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情况。

体检、政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照有社会工作经验、学历高者、用人单位需要优先进入原则确定。

拟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在公司微信公众号和公司办公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为最终聘用人员。

附则


本公告由安国市信访局、安国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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