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申请执行人赵某将“秉公执法 神速执行”的锦旗送到了安国市西伏落镇法庭,向陪审员表达谢意。
赵某与董某由法院判决离婚,一儿一女由赵某抚养,董某支付孩子抚养费65000元。由于董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5月20日,赵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董某的住所地在西伏落镇辖区,执行员接到案件后,当天联系了西伏落镇法庭的陪审员,张昕旺、赵铁敬二位陪审员对被执行人董某的家庭经济条件比较了解,认为董某有能力履行。二人来到董某家做劝导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第三天,董某将全部执行款65000元交到了西伏落镇法庭,陪审员张昕旺、赵铁敬陪董某到安国法院执行局办理了相关手续。此案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赵某对陪审员的工作态度的工作效率非常满意,被陪审员的敬业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深深打动,遂送锦旗,表达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