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法建设防控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国市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领域违法建设防控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法建设防控治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的违法建设,是指建设单位(个人)未取得土地手续、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未取得预售许可违规售房的违法行为。
二、在本市范围内的各类建设行为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城市规划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和个人建房必须符合该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按规定建设程序报批许可,未经许可不准建设。
(二)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内容建设,严格执行建筑风格、色彩、建筑高度、建筑间距等规划条件,处理好相邻关系、通风、采光等问题,不得侵占公共通道,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
三、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凡违反本公告规定进行违法建设的,市政府将责成相关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规规定严厉打击,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查处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城乡规划管理是一项社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城乡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生产生活,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提高规划执行意识,严格规范各类建设行为。
五、举报电话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举报电话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违规售房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312-6180099
2、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312-3552183
(二)个人建房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1、城市规划区内耕地上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312-3552183
2、城市规划区内除耕地之外的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包括城中村农宅翻建、沿街门脸翻建以及其他各类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312-6180099
(三)监督电话:0312-3552531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并及时投诉举报。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