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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国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出台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年06月28日     点击:
 6月28日,安国市教育和体育局召开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会议对《安国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作了详细解读。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对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部署:招生事关家庭的希望、教育的形象和社会的稳定,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招生工作,坚决贯彻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落实高中统筹发展要求,严格执行各类招生收费政策,广泛开展招生政策宣传活动,以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具体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安国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学区、中学、局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按照我市建设“教育强市”的要求,为推进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依照河北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冀教基[2018]34 号)文件精神,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保教基〔2019〕28号,以及安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教通字【2016】79号文件要求,按照消除大班额的有关规定,经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决定,特制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小学招生:

1、招生时间:7月5日—15日

2、小学招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六周岁适龄儿童(含残疾儿童、外来外出流动人口子女)全员入学,绝不允许把适龄儿童拒之门外。

3、严格控制入学年龄,不能招收低龄儿童(出生日期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入学,小学一年级注册学籍时所有适龄儿童必须全员注册,不漏一人,入学率达100%,且做到一人一号。

4、严格控制班容量,每班不超过45人。不再新增大班额,杜绝超大班额。

5、严格招生范围和入学资格:新生报名时,需交验本人和父母户籍、居住证明、出生证明、接种证等原件证明。

6、育红学区、育新学区、关汉卿小学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六年后全部到关汉卿中学就读。

7、城区小学的招生轨制和范围:

育红小学(4个班):沙河灌区以南,药都南大街以西,包括孟庄、东河、东长仕、东大街(部分)、北大街(部分),仁和家园。

育新小学(8个班):沙河灌区以北,祁州大路以南,保衡路以西,西至市光荣院,东大街(部分)、北大街(部分)宋庄、南七公。

向阳小学(4个班):祁州大路以北,金融路以南,药市北大街以东,东至药都制药厂,西至景苑家园。

药兴路学校(实验中学旧校区)(4个班):药华大路以北,金融路以南,药市北大街以西。

观音堂小学(2个班):招收观音堂村、杜庄村学生。

八五小学(6个班):金融路以北,药都北大街以东。

实验小学(8个班):金融路以北、药都北大街以西。

关汉卿小学(6个班):沙河灌区以南,药都南大街以东,包括舍二村、刘庄、子娄、贾村、宋庄、南七公、南仕庄、北仕庄、西仕庄村,丽景家园、京阳小区、水榭华庭、仁和家园、盛大花园、世纪凤凰城。

药城小学:全市范围内招收6个班。

宏安小学:全市范围内招收2个班,并负责曲堤村学生的义务教育。

二、初中招生:

1、招生时间:7月5日---7月15日。

2、初中招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名单过渡、划片招生”制度,教育局依据学籍注册信息和各校审核结果作为名单过渡的依据。各中学要按各自服务范围进行招生,严格审核入学的相关手续,逐户排查适龄少年(含残疾、流动人口),确保适龄少年全员入学。

3、新生报名时,需交验本人户籍、住址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回原范围内初中报名。就读条件参照安教通字【2016】(79号)文件执行。

4、严格控制班容量,每班不超过50人。不再新增大班额,杜绝超大班额。

5、城区初中招生轨制和范围:

(1)关汉卿中学(20个班):城区,家庭住址在祁州大路以南;外围村,侯村、北七公、西河、流霜、门东、齐村、闫村、中阳、大文等。

(2)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实验中学校区(26个班):城区,家庭住址在祁州大路以北,药都北大街以东,药兴大路以北;外围村,侯村、北七公、门东、齐村、闫村、中阳、大文等。

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小营中学校区:招收原小营中学范围内学生,并招收侯村、北七公、门东、齐村、闫村、中阳、大文等村的学生食宿就读。

(3)药兴路学校(10个班):祁州大路以北,药兴大路以南,药都北大街以西。

6、药城学校:面向全市招收10个班。

三、高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安国中学:计划招生1100人(含特长生55人)。

祁州中学:计划招生1000人(含特长生220人)。

职教中心:计划招生1130人。

兴华中学(民办):1100人。

(二)、招生时间:

安国中学7月5日—7日。

祁州中学、职教中心、兴华中学:7月8日—20日。

(三)、录取要求:

1普通高中学校要依据学生填报的中考志愿和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安国中学首先招生,招满为止;然后祁州中学、职教中心、兴华中学、同时招生,招满为止。

2、为保证职教中心生源,教育和体育局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准录取。初中学校要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积极完成职教中心的送生指标。

3、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考虑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要求,合理确定办学规模,杜绝大班额,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5人以内。

4、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招生文件精神,未经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公办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各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确保我市高中适龄学生入学率达到93%以上。

四、新生注册

小学、初中新生建档工作,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必须全员注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初中、高中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办理学籍注册。高中新生建档工作,要求8月15日至8月31日完成。初中新生建档工作,要求9月20日至10月20日完成。注册时,校长、学籍主管、年级主任、班主任要各负其责,不漏一人,准确摸清每个学生的基本信息。注册完成后,在学籍网下载打印在册学生名单,发给班主任再次核对是否有遗漏、学生信息是否正确,此项工作在招生平台关闭前4天完成。凡不按教育和体育局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的学校,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五、具体要求:

1、今年招生工作教育和体育局将继续实行副局长包片,科室人员包校工作制。教育和体育局将招生工作与校长的工作实绩挂钩,初中与小学、高中与初中招生继续实行“责任捆绑制”,将招生情况和送生任务作为考核校长和评估学校的重要指标。

2、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各学校全面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建立健全市、乡、村、学校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台账,不漏一人(含残疾儿童、外来外出流动人口子女)。要严格落实“七长制”。聚焦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保学责任。要严格落实小升初名单“过渡制”。每所小学要负责核实并跟踪六年级毕业生到初中学校报到情况。发现未报到学生,应及时联系家长并向片内初中招生学校、市教育和体育局报告,直到所有毕业生到初中学校报到并建立学籍,确保每一名小学毕业生顺利升入初中学段就读。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如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教育和体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各高中学校应做好在校生巩固工作,年巩固率不低于90%;积极做好高二在校生分流工作,分流学生不计入学校流失,享受职教中心在校生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3、主动公开信息,坚决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各学校在招生工作开始前,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入学具体政策,划片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民办学校要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和收费标准等。

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严禁提前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行为;严禁用不正当的手段组织生源;严禁非起始年级招生行为;严禁违规跨片招生;严禁以学习成绩作为入学、分班的依据;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快慢班”,“实验班”等;严禁超班额;严禁任何形式与招生挂钩的收费行为;严禁为市外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成绩、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4、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招生意见,严格执行划片免试入学政策,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按教育和体育局的统一规划招生,不得提前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行为,不得进行非起始年级招生行为。小学、初中在招生过程中,严格审查入学资格,坚决杜绝跨范围招生和超班额招生的现象。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教育和体育局将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校长和相关责任人当年的晋职、晋级、评模资格,取消单位年终评估评优资格。

5、各中小学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教育和体育局将不予学籍注册,不予拨付公用经费等。

6、依据《安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教通字〔2016〕79号文件要求,学生报名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明、工作证明、户口本、物业水电暖缴费单据等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本、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到居住地范围内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儿童、少年监护人名下必须有房产部门核发的房屋确权证明(即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与他人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依据(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适龄儿童、少年与户主关系非直系亲属或非法定监护人的不享受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

7、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基本原则,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受教育的权利。外来务工人员和外来经商人员子女以及本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入学报名时需持监护人的务工合同或用工单位开具的务工证明、经营许可证、居住证明、户籍证明和学生的户籍证明、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到居住地范围内的公办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本市进城务工、经商且居住需满三年以上,杜绝为子女上学择校弄虚作假的行为。

8、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小学6年之内,初中3年之内)应保持户籍、住址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转学。学校接收学生转学,必须符合本校招生划片条件。学校在招生时,必须把适龄儿童少年能否和法定监护人吃住在一起、能否接送孩子上下学、监护人在招生片内有无固定房产作为必要条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吃、住、行安全。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按招生片区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9、城区各学校在招生前,要积极主动和公安、住建、物业等部门联系,获取招生范围内各小区业主名单及二手房交易名单。招生时对照名单逐一核查居民住址,未交付使用的楼盘小区、二手房交易不满一年的房产(双方私自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监护人进城务工、经商且居住不满三年的,不作为入学凭证。一套房产六年内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的入学凭证。

10、关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适龄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校要想法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上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适龄残疾儿童有能力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要优先就近入学。特教中心要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高招生能力。凡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均采取普特结合的办法,以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纳入特殊教育学校在籍学生管理,特教中心和辖区学校协商共同送教上门,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鼓励适龄儿童随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学,外出务工父母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的作用,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

11、各校在招生期间,坚决杜绝任何形式与招生挂钩的收费行为。

12、各校要在开学前向社会公布新生名单等信息,主动公开招生结果。对提供的入学证明及相关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出具虚假材料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教育和体育局将提交相关纪检部门处理。

13、招生期间,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名单附后),对招生情况实行全程跟踪,同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为3519703。各学校也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14、为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教育和体育局设立三个办公室(名单附后)

(1)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方案、规划的制定;招生信息的发布、反馈、处理;招生工作的联络、协调;招生工作的进度汇总和总结。

(2)招生督导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规划、方案的实施落实;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的监督执行;招生信息的汇总上报;招生工作的奖惩落实。

(3)招生纪检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信访的接待;招生工作违纪事件的处理;招生工作奖惩落实的监督。

15、未尽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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