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我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自觉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今天上午,我市在市政府门前广场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安国分局、市国安办、市疾控中心等有关单位通过设立宣传台、制作国家安全知识展板、悬挂国家安全法规知识条幅、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以及反恐怖主义斗争中的职权、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以及法律责任等知识,提高全市人民国家安全意识,营造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 此次活动中,我市共计悬挂宣传条幅100余条,制作展板20块,发放宣传明白纸3000余张,宣传手册百余本,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5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的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对培养和增强全民自觉投身国家安全责任感、使命感,夯实和筑牢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