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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结案率居全省中院首位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年04月11日     点击: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结案率居全省中院首位

49日,我市召开司法助力美丽保定诚信保定建设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通报全市法院涉环境保护类案件的审理情况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

2018年全市法院工作亮点频频:结案112309件,同比增长5.05%。其中市中院结案14874件,同比增长16.15%,结案率为98.61%,全省中院排名第一。由蠡县法院一审、市中院二审的被告人董传桥等19人污染环境案,入选全国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首;由高新区法院成功执结的“双清别院”系列案件,正在参加2018年十大执行案件评选;由徐水区法院审理的张某遗弃90岁母亲致其死亡案,入选“京津冀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由市中院编写的《京津典型案例分析》,入选河北省2018年度“十大法治成果”。同时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赵鹏壮、“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刘克伟、“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等被省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和成果30余人次。

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刻把握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为聚力打赢我市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15年成立环境保护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集中审判工作方式,不断推进环境审判工作专门化。同时,市中院不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同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等召开的联席会议,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特别是在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涉酸企业排查整治“雷霆2018”专项行动、白洋淀上游流域治理实施、保定市重点河流流域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等专项活动实施中,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严惩相关刑事犯罪,作出了有益贡献。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328件,打击犯罪分子400余人。

与此同时,全市法院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改革,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刀刃向内,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全面宣战,构建起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构建起联合惩戒体系,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有效破解财产变现难题;强化执行管理,确保执行权依法规范高效运行;规范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破解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管理难题;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执行工作长远发展;强化执行公开,加强执行宣传工作,形成理解支持执行的浓厚社会氛围。

201611日至20193月底,全市法院旧存执行案件7076件,新收73540件,已结案件70230件,未结案件10386件,结案率87.12%,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执行行为,大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促进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突出进展及成效。

信息来源:保定微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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