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东方药城、旧药市区域内城市形象,规范经营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对辖区内的道路进行修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安国市人民政府8月6日向全市下发《关于开展东方药城、旧药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的公告》。
8月9日早5点,我市多部门联合对东方药城区域内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壮田现场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市长沈占房、赵跃伟、葛新现场指挥调度工作开展。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二百余人,执法人员以现场发现问题现场整改的方式,对此区域的非法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政策解释组先行通过政策解释和耐心宣传,现场规范、劝离了部分占道经营的商户,执法人员对经反复、多次劝导,仍然顽固占道经营的2个摊点进行了现场清理,并对所售商品进行暂扣,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经过一上午对东方药城区域市容市貌的综合治理,该区域内的道路整修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注意绕行。
下一步,安国市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长效管理、强化日常管控,坚决依法取缔非法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私搭乱建等行为,给市民营造和谐、舒适的市容环境,为全力打造国家级现代中医药产业创新聚集之都营造良好的氛围。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二百余人,执法人员以现场发现问题现场整改的方式,对此区域的非法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政策解释组先行通过政策解释和耐心宣传,现场规范、劝离了部分占道经营的商户,执法人员对经反复、多次劝导,仍然顽固占道经营的2个摊点进行了现场清理,并对所售商品进行暂扣,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经过一上午对东方药城区域市容市貌的综合治理,该区域内的道路整修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注意绕行。 下一步,安国市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长效管理、强化日常管控,坚决依法取缔非法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私搭乱建等行为,给市民营造和谐、舒适的市容环境,为全力打造国家级现代中医药产业创新聚集之都营造良好的氛围。 安国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东方药城、旧药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东方药城、旧药市区域内城市形象,规范经营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即日起在我市东方药城区域内开展加强城市管理、规范经营秩序的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规范经营行为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所进行摆摊设点、设置流动小吃等经营行为,各种流动摊点必须入店、入场经营,禁止在东方药城及旧药市的主次干道走街串巷,流动经营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查处。 (二)严禁占用交易大厅周边和街道两侧进行销售、加工、回收、维修、晾晒、装饰、堆放摆放物品。 二、严格城市规划管理 在东方药城及旧药市区域内进行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先进行规划审批,未经审批的私搭乱建行为,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工,限期拆除,对逾期未改正的违法建设,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三、严格广告设置管理 东方药城及旧药市区域内的户外广告、灯箱、招牌设置必须美观。严禁乱设置、乱摆放、乱摆设影响街景规划和市容市貌,所有商业广告牌匾必须依法审批,规范设置定期维修。 未经审批禁止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在任何路段门前举办各类促销、展销活动。 四、严格车辆停放管理 机动车必须严格按规定停放,泊车入位,做到首尾一致,整齐有序。 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共同维护城市正常的管理秩序,各商户应认真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安国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