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市开展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
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0年3月11日13时许,安国市郑章镇海市村人郑某骑电动三轮车到海市村村西垃圾场倾倒垃圾时,用垃圾内的炉灰将垃圾场内的玉米秸秆点燃,造成垃圾场垃圾起火燃烧,产生浓烟并伴有刺鼻气味,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郑某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二: 2020年4月2日16时许,安国市郑章镇新安村村民赵某某在新安村东自家地里点火焚烧中药材秸秆、塑料等垃圾、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法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赵某某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