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厅制定的《关于在全省农村小学生中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地方试点的实施方案》(冀教财〔2019〕9号)和保定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农村小学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牛奶、鸡蛋配套资金、购买服务资金、学校盥洗室建设等由省财政和市财政共同负担。
实施范围丨我市79所农村小学。 供餐时间丨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 供餐模式丨采取课间加餐模式,每天上午9:30—10:00,每生每天补助一盒学生饮用奶、一个鸡蛋,全年供餐2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