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人民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企业将面临在防控措施保障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为服务好企业复工复产的用工需求,协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用工准备,同时为有效防控,避免聚集,从即日起采取线上招聘形式,在我市开展以“春风送春情,就业暖人心”为主题的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此次活动将持续进行一个多月的时间,到3月底结束。
——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可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及招聘简章(以上材料加盖公章)以word文件发送到邮箱agsjyfwj@163.com备案。招聘信息将通过“药都安国”APP和“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适时进行发布。目前,我局已整理出我市第一批二十余家用工单位岗位需求清单。
——各类求职人员可通过下载“药都安国”APP和关注“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查询招聘信息,根据自己就业意向,自主选择招聘岗位,与招聘单位沟通交流。也可致电安国市就业服务局咨询,电话:0312-3552562、0312-3552558。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1、疫情期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和招用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的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2、疫情期间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企业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补贴基本生活费的60%,其余由用人单位负担。
3、疫情期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下同)、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4、对疫情期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600元标准执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附:1、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网络招聘会报名表
2、安国市第一批用工单位岗位需求清单
3、“药都安国”APP下载流程
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