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二中院,为了解决微信钱包不能划扣,不能网上执行,不能超额冻结等问题。
向腾讯公司负责电子支付业务的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
为什么存在执行难,是因为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就是跟赖账不还的失信被执行人打仗。不想还钱想的失信被执行人,总会想尽千方百计、使尽浑身解数,赖掉法院已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定义务。拖延不还,或者在法院划扣之前转移财产,是他们惯用的伎俩。
如同战机,攻坚执行难的过程中,执行线索也会稍纵即逝。司法实践中,如果说金融机构里外勾结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是人的问题,还可以通过法律和制度追究个人责任的话。那么平台系统设置的漏洞,则会为失信被执行人挥霍财产、转移财产等赖账行为提供程序设计的保护。
微信钱包,虽然和传统的银行储存不一样。微信支付也不是传统的金融机构。但同样能储存、转移、交易支付资金,同样具有金融货币流通的功能。只不过一些方式,从传统的储存,变成了刷脸、刷手机、输密码。
这种线上的操作,比传统银行更便捷,更高效,更有隐蔽性。
如果没有平台的配合,查封划扣被执行人微信钱包里的钱,比划扣银行里的钱难度更大。
然而,让法院执行更难的是,受制于微信支付系统的设计,法院只能对微信钱包里的钱进行查冻结,而不能进行划扣,即便,冻结也不能超额冻结。
微信支付平台为了扩大和保护用户(包括老赖),而设置功能来对抗的国家司法权的做法,让人难以置信。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法院划扣被执行人微信里的钱,必须到深圳腾讯总公司办理。
司法是国家权力,即便是区县法院做出的判决也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腾讯微信作为生效判决的协助执行单位,有义务配合法院执行。何况腾讯本身就是互联网公司,用户不分地域,交易不分国界,然而配合法院执行却要必须走到总部。这既不是互联网思维,也不是法治思维。是有必要改一改。
这次的司法建议,虽然是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发出的,但提出的问题却是全国法院共同面临的共性问题。
司法建议是一种法律文书,是法院在办案过程中,针对相关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发出的整改建议。比如针对安全事故存在的隐患提出的建议,针对医疗事故的潜在风险提出建议等等。建议的目的,是为了让社会生产经营秩序更加规范和稳定。
微信钱包的用户,既有正常用户,也有失信被执行人,眉毛胡子一把抓的保护用户,吃亏的除了正常用户外,最终受损的还是平台。
@微信官方,以及财付通支付公司,有必要认真研究一下司法建议的内容,抓紧落实。是建立合法化、规范化的交易环境,依法协助法院伸张正义,还是只顾客户利益和公司的眼前利益,无视法院建议的内容。自己一定要斟酌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