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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泰大街禁止停车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年06月29日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安泰大街及便道实行禁止机动车临时停车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停时间:早7点至晚7点。
二、禁停路段:安泰大街公路两侧(北环至药华大路路段),包括便道以上。
三、禁停车辆:机动车。
四、不受限制的车辆: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险车;
(2)邮政专用车、运钞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作业车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限制的车辆。
五、实施禁停期间,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通过电子警察对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车辆进行抓拍,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之规定:处以行政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敬请广大群众密切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做到行驶有序,按规停放。
六、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安国市人民政府

20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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